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24〕15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拟参与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河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豫工信企业〔2023〕45 号)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五)未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评价标准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1)。
三、评价程序
(一)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线上申请并自我评价,上传佐证材料。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择优确定的原则,负责对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和公示。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县区推荐备案的企业进行抽查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备案。
四、时间安排
企业登录培育平台自评时间:8月12日-9月16日
各县区工信部门备案文件报送截止时间:9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评价标准;广泛动员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持续推动5大产业集群、17条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夯实基础。
(二)企业自愿申报,只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
(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逻辑性核查,指导企业在“培育平台”上规范填报数据,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有效、完整。
(四)各县区的备案文件纸质版(含材料审核及实地核查真实性声明、经公示无异议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电子版(备案文件PDF版、EXCEL格式的汇总表、企业申报佐证材料PDF版)按时报市工信局(企业培育科)。企业申报佐证材料纸质件由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妥善留存备查,无需报送市工信局。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留存备查佐证材料清单
3.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
4.各县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联系电话
5.真实性声明(模板)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 100 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 5%以上(20分)
B. 3%-5%(15分)
C. 2%-3%(10分)
D. 1%-2%(5分)
E. 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 15%以上(20分)
B. 10%-15%(15分)
C. 5%-10%(10分)
D. 0%-5%(5分)
E. 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 55%以下(10分)
B. 55%-75%(5分)
D. 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 70%以上(20分)
B. 60%-70%(15分)
C. 55%-60%(10分)
D. 50%-55%(5分)
E. 50%以下(0分)
附件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留存备查佐证材料清单
1.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法人签字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近三年内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直通条件,非必须)
4.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直通条件,非必须)
5.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直通条件,非必须)
6.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直通条件,非必须)
7.有效知识产权证明。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带验证码或防伪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等,须体现研发费用。
9.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gov.cn/index.html)导出的信用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10.与评价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要与培育平台上传资料一致,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页码标注清晰,并加盖骑缝章,书脊标明企业名称。
附件4
各县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联系电话
单位 | 联系电话 |
新安县 | 67297169 |
伊川县 | 69366697 |
宜阳县 | 68882166 |
汝阳县 | 68291256 |
洛宁县 | 66231886 |
栾川县 | 66772869 |
嵩 县 | 66311935 |
涧西区 | 64823337 |
西工区 | 63892318 |
老城区 | 62323230 |
瀍河区 | 63953178 |
洛龙区 | 65156139 |
偃师区 | 63088791 |
孟津区 | 67088278 |
高新区 | 64337328 |
伊滨经开区 | 69697578 |
附件5
真实性声明(模板)
我公司声明:此次申报2024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不实之处,我公司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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